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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陕西心脏病大会圆满落幕
2026-07-086月26日至28日,由陕西省保健学会及陕西省保健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主办、我院心血管病院承办的第十一届陕西心脏病大会(SCC)顺利举行。大会聚焦心血管领域前沿技术与临床难点,深化区域医疗协作,为推动陕西省心血管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中国科学院王建安院士,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易智,陕西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玉莲、副院长段降龙,以及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与起搏分会候任主任委员汤宝鹏教授,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副主任委员袁祖贻教授、周胜华教授等受邀参会指导。开幕式由大会主席、我院心血管病院韩稳琦主持。张玉莲以“筑巢搭台聚贤才,互学互鉴共提升”为题致开幕辞,心血管病院寿锡凌教授以“扎根西北十一载,守正创新再出发”为题致欢迎辞。本届大会守正创新、亮点纷呈。紧扣冠心病前沿热点、结构性心脏病微创治疗、心衰综合管理、心律失常规范化诊疗、高血压创新诊疗,以及胸痛联盟、心血管专科联盟、疑难危重病例、心血管护理、心脏康复等领域,通过专题论坛、病例思辨等多元形式,汇聚国内顶尖专家智慧,分享心血管病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成果,促进医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的融合转化。大会为期三天,举办专题讨论30余场,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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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二届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开班
2026-07-08为解决职工暑期带娃难题,让职工安心投身医疗服务工作,医院工会精心筹备的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于7月6日正式开班。全院近40名职工子女参加。本次托管班为期两个月(7月6日至8月30日),每日早上7:10起即可送托,充分考虑医务人员早交班、查房等工作特点,切实回应职工不同接送时间需求,量身打造定制化托管服务。课程设置涵盖学业辅导、兴趣培养、健康科普、生活技能培训等多元化内容,努力实现“职工上班无忧,孩子成长有伴”。开班当日,职工家长纷纷表示,托管班时间安排贴合临床实际,解决了暑期带娃的实际困难,对医院的暖心举措给予高度评价。院工会表示,将持续关注职工需求,探索更加贴心的服务,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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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圆满完成规培护士年度综合考核
2026-07-08为强化护理人才梯队建设,提升规培护士的临床核心能力,护理部于6月底组织开展了全院规培护士年度综合考核,覆盖全院入职两年内的283名规培护士。考核分为理论与操作两部分。理论考核依据《单病种护理标准》及《门诊医技岗专科护理必备理论知识手册》,重点考查专业知识的掌握深度及临床应用能力。操作考核结合各科室专科特色,从28项临床常用护理技术中随机抽取2项进行现场实操,全面评估操作规范性、流程熟练度、应急处置能力及人文关怀意识。考核工作由各辖区总护士长、科室护士长及资深带教老师协同组织,确保考评专业性与公正性。全体规培护士精神饱满、严守纪律,理论及操作考核合格率均达100%。此次考核不仅为护士提供了展示平台,也为优化培训体系积累了经验。护理部将继续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着力培养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护理队伍,推动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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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6-07-08财库〔2020〕10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现就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关于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推进步骤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年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试点地区应根据地方实际尽快推进其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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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6-07-08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集中采购机构: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当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变更公告日期等。二、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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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19]38号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6-07-08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2019-07-26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有关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就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一)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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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西院10KV临时供电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1陕西省人民医院总务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A栋住院楼临时高压供电线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西院10KV临时供电电缆采购项目。二、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总务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联系人:翟老师三、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用途: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院10KV临时供电电缆采购项目采购预算:9.5万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施工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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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消防应急疏散引导箱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2026-10-22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消防应急疏散引导箱采购项目于2026年10月12日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工作现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结论,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消防应急疏散引导箱采购项目二、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三、中标人:陕西吉泰源科技有限公司四、评审委员会成员武波何遐哲李群艳五、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251331-2043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陕西省人民医院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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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采购灭火器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2026-10-22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采购灭火器项目于2026年10月12日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工作现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结论,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采购灭火器项目二、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三、中标人:陕西铮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四、评审委员会成员武波何遐哲李群艳五、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251331-2043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陕西省人民医院2026年10月22日